发布时间:2022-04-15 浏览次数:834

农药、兽药、卫生杀虫剂的区别划分


PCO行业中,最常用的药剂为卫生杀虫剂,此外,还有农药、兽药等容易混淆的概念,为搞清以上几个术语区别,笔者查找相关资料,对次进行说明。

【农药】

《农药管理条例》中农药的定义为“用于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根据使用的不同目的、场所包含以下六类:

(一)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包括昆虫、蜱、螨)、草、鼠、软体动物和其他有害生物;

(二)预防、控制仓储以及加工场所的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

(三)调节植物、昆虫生长;

(四)农业、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

(五)预防、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

(六)预防、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码头、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生物。

【卫生杀虫剂】

根据《病媒生物控制术语与分类》中卫生杀虫剂(Insecticides for Public Health)的定义为:“防治人和动物生活环境以及自然环境中病媒生物的农药”。通过此定义来看,卫生杀虫剂属于农药范畴,并属于农药中的第(一)、(二)、(五)、(六)类。

【兽药】

而在《兽药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含药物饲料添加剂),主要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

根据此定义,外用的杀虫剂、消毒剂也属于兽药范畴,与前述定义有所差异,为此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依法界定管理兽药和农药的函》中解释,“兽药和农药均是按照产品的功能用途、使用场所、保护对象来区分界定的。如果产品标签、说明书、宣传材料等注明用于畜禽、宠物等动物,预防控制虱、蚤等寄生虫,目的是保护畜禽、宠物等动物健康,则属于兽药范畴,按照兽药管理。如果产品注明用于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等有害生物以及蚊、蝇、蜚蠊、蚁等害虫,则属于农药范畴,按照农药管理”。

参考文献

1)《农药管理条例》(1997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16号发布,根据2001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农药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2017年2月8日国务院第16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

2)《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4号公布,根据2014年7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20年3月2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3)《病媒生物控制术语与分类》(GB/T 31721 2015)

4)《关于依法界定管理兽药和农药的函》(农办农函〔2021〕3号


来源: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