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9-27 浏览次数:334

省协会顺利召开第二届第四次理会事 


2022年9月24日下午,海南省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第二届第四次理事会在龙泉酒店(白龙路店)4楼会议厅顺利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线上与线下同时进行的方式,应到理事38人,监事3人,实到理事37人(具体包括线下22人、线上15人),监事3人(线下2人、线上1人),参会人数超过章程规定2/3人数,会议合规有效。



▲会议现场

  


会议首先对新增入会会员名单进行商议表决,7家申请入会的公司有5家顺利通过表决同意入会,有2家因基本条件尚不符合入会要求,没有通过。之后,会议进入第二项议题,商议表决《海南省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会员单位消毒服务能力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王善青常务副会长表示,在八月疫情爆发时,省卫健委疾控处曾要求省协会推荐拥有消毒服务能力的会员单位,但因之前省协会并未开展过会员单位消毒服务能力评审的相关工作,因而只推荐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消毒服务的会员单位。为了能更好的应对接下来可能发生的突发疫情,省协会计划下一步开展会员单位消毒服务能力的评审工作,经理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了该项议题。

会议议题的第三项是商议表决《海南省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资质评定》评分细则(2023版)调整事宜。林丽秘书长初步对评分细则作出调整的部分进行了介绍,之后王善青常务副会长指出,最初的评分细则(2020版)主要是参照国家协会相关标准制定的,但在执行的过程中,发现我省的PCO公司病媒生物防制服务能力基础薄弱,人员队伍方面很难达到(2020版)标准的要求,经专家委员会研究,建议省协会结合海南自身情况,将防制人员的相关标准降低,2022年1月5日经二届三次常务理事会讨论制定了(2022版)的标准,并建议今后逐年提高防制人员的标准,最后向国家标准看齐。故此,本次理事会建议将评分细则(2022版)的防制人员相关标准进行微调,形成新的评分细则(2023版),并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对于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评审的单位仍以(2022版)评分细则为评审依据。经理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了该项议题。

会议最后一个议题是商议表决关于恢复海南省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资质评定原收费标准事宜。根据省协会于2021年8月6日向全体会员公布的《海南省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资质评定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琼卫防协(2021)16号文件)中规定,省协会免费开展资质评定工作将于2022年12月31日到期,建议理事会于2023年1月1日起恢复2020年8月发布的《海南省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资质评定标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收费标准。本项工作省协会始终坚持自愿参与、主动缴费的原则,绝不会强迫任何会员单位。需要说明的是只要于2022年12月31日以前自愿报名申请服务能力资质评定的会员单位仍然按照琼卫防协(2021)16号文件通知的(暂行)办法执行。经理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了本项议题。

最后,会议还讨论了关于会员入会方式方法应灵活沟通和会员单位参与政府消毒服务政府欠款等问题,韩谦会长表示省协会成立的宗旨就是为会员服务,对于此事应为会员发声,由团体名义向政府反应情况,帮助会员解决问题。




▲韩谦会长发言



▲王善青常务副会长发言



▲林丽秘书长主持会议



▲李文川常务理事发言



▲黄正东常务理事发言



▲海南卫康理事代表发言



▲北京装合顺理事代表发言



▲线下参会理事进行表决



▲线上参会理事进行表决